我们的教育理念是:相信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发展的个体。认为孩子应成为活动的主体,教师必须尊重儿童的合法权益与人格。教师应利用人、物、时空等要素,综合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效应,促使儿童在与环境积极主动的相互作用中,认识个人以及生活共同体与环境的依存关系,积累与环境作用的必要体验与经验。 我们认为儿童是在主动获得经验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具有个性特点的、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表达和表现方式。教师应鼓励儿童自由选择各自偏爱或擅长的方式及运用多种方式的组合进行表达与表现。我俄每年鼓励的不仅仅是学习,而且是对学习的热爱。 让儿童初步了解并遵守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规则,体验并认识人与人相互关爱的重要和快乐。 |